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年 1 月 1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昌都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地直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市场化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按照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昌都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监督管理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各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昌都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的单位只有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行政机构(正科级)和2个内设事业机构(正科级)。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11名。其中:委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组长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公务用车财政编制量4车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911.971501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11.971501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11.97150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持平。2019年度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任何数据。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额911.97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032404万元,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4.53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359774万元,项目支出84.18万元,同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相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增加7.431726万元,增幅0.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1.按功能科目: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几方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728.954388万元,占总预算的79.93%,其中行政运行(项)625.829938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103.12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8.735989万元,占总预算的9.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3.561688万元,占总预算的4.7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719436万元,占总预算的5.56%。
2.按经济科目: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额911.97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032404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86.74%,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13.26%。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0.329833 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77.16%;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73971 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13.8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9286 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8.96%;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17.81464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85.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103.1244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14.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911.971501万元,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1.按功能科目: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728.95438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625.829938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103.12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8.7359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3.561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719436万元。
2.按经济科目:工资性支出412.3844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07.3472万元、津贴补贴267.3513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3.00588万元、正常晋升4.68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2.297677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735989 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937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6789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71988万元,用于失业保险1.147626万元、工伤保险0.793836万元、生育保险2.778418万元;
住房公积金50.719436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084万元,用于个人取暖费6.2292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092万元、独生子女0.024万元、加班补助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84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73971 万元,用于工作运行中正常开支的办公经费,其中办公费3.8193万元、水费0.99354
万元、电费2.31826万元、邮电费6.294万元、取暖费1.45万元、差旅费54.5316万元、工会经费7.938331万元、福利费0.174万元、会议费0.609万元、公务接待费3.8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1.603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9286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2.1236万元、体检费3.77万元、购房补贴21.3720万元、个人通讯费8.88万元、个人伙食补助11.88万元、个人水电费0.783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9200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公用经费、其他离退休费9.2万元;
2019年项目财政拨款预算120.939097万元,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项目61.93909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9万元。具体项目包括公务车辆保险费3.804147万元;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4.11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1万元;党风廉政建设1万元;基层党建项目5.9005万元;精神文明建设1万元;昌运公司教师退休补差49万元;出资企业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督查经费10万元;资产收益返还29.12445万元;国有企业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
三、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032404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86.74%。
工资福利支出610.329833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77.16%。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07.3472万元、津贴补贴267.3513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3.00588万元、正常晋升4.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735989 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937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67892万元、失业保险1.147626万元、工伤保险0.793836万元、生育保险2.778418万元、住房公积金50.719436万元、个人取暖费6.2292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1092万元、独生子女0.024万元、加班补助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84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73971 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13.88%。,其中办公费3.8193万元、水费0.99354
万元、电费2.31826万元、邮电费6.294万元、取暖费1.45万元、差旅费54.5316万元、工会经费7.938331万元、福利费0.174万元、会议费0.609万元、公务接待费3.8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1.603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9286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8.96%,包括生活补助12.1236万元、体检费3.77万元、购房补贴21.3720万元、个人通讯费8.88万元、个人伙食补助11.88万元、个人水电费0.783万元、维稳值班补助2.9200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公用经费、其他离退休费9.2万元;
四、其他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其他支出
五、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911.971501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11.971501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11.97150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持平。2019年度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任何数据。
六、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911.97150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收入791.0324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20.939097万元。
七、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911.97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032404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86.74%,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13.26%。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0.329833 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77.16%;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73971 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13.8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9286 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8.96%。
2.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项目61.93909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9万元。具体项目包括公务车辆保险费3.804147万元;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4.11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1万元;党风廉政建设1万元;基层党建项目5.9005万元;精神文明建设1万元;昌运公司教师退休补差49万元;出资企业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督查经费10万元;资产收益返还29.12445万元;国有企业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1.971501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971501万元。比2018年增加7.431727万元。其中其本支出791.032404万元,比2018年减少29.327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未下达预算;项目支出120.939097万元,比2018年增加36.75909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改革经费等项目。
九、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5.4500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31.607587万元(正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车辆大修补助1.60344万元;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41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油料费、维修(护)费和车辆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出资企业监管专项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财政编制量4车辆,实有车辆3辆;单位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3.84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度委机关各类公务接待预计10批次,预计接待人数150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力争实现“三公”经费的支出逐年递减目标。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9.934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26.09192万元(含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公务用车财政编制量4车辆,实有车辆3辆;单位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3.8425万元, 2017年委机关实际各类公务接待1批次,实际接待人数43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同上年度相比增加5.515667万元, 增幅18.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同上年度相比增加5.515667万元,增幅18.43%;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同上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 增幅为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在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一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日常实际活动中推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物价以及上年“三公经费”实际情况分析微调公务车辆保险、车辆油料费等费用,所以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同上年度相比微有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9.773971万元,比上年增加4.86365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无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939097万元,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房屋面积为7334平方米;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未安排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