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坚强领导下,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主责主业,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为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国资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落实
(一)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昌都市政府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市政府国资委系统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和各出资企业对法治建设工作作了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四下基层”要求,国资委党委深入市投资公司、市蓝天运输公司、市印务公司、市顺康公司等稳妥解决“双拖欠”信访问题。同时,将普法费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中,保障专项经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二)落实普法教育要求,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法治社会建设。以党委专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出资企业负责同志及各科室负责人,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的交流研讨学习,进一步增强市政府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加强对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参与政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实践活动理论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提升依法从政能力水平。开展党员干部到社区“双报到”服务,在系统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同时,以“2023年度法治宣传暨‘命案攻坚年’精准普法宣传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答疑解惑4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发放慰问品150余份。
(三)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以邀请招标方式聘请重庆谛威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昌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研讨制定,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合法合规,确保对市政府国资委重要研究事项、重要文稿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以达到提升市国资委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水平。举办昌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会,对19家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共计37人开展国企改革政策法规培训,努力提升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企、管企能力。研究制定出资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董事评价、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市场化用工和收入分配等规范性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度。今年以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妥善解决了顺康公司江达项目产权纠纷问题、落实政府一揽子政策房屋租金减免问题、“双拖欠”信访问题和小区住户与物业矛盾问题。
二、经验做法
(一)建章立制,规范国资监管。以党委会议形式研究审定《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实施办法(试行)》《昌都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昌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试行)》《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管理指导办法(试行)》《昌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规章制度,为依法依规监管企业提供制度保障。
(二)依法合规,保障国企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选聘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最终确立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重庆谛威律师事务所等5家中介机构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清产核资、财务专项审计及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税务筹划和资产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市属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为整合重组工作提供专业政策和真实数据支撑。制定印发《昌都市国有企业无偿划转流程》《国有企业无偿划转流程说明》,以第三方中介评估结果为依据,指导涉及整合重组划转企业完善资料,严审资产划转方案、债务处置方案,确保整合重组程序合法合规。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签订《职工安置协议书》,依法安置职工1115人。
三、问题差距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法治观念还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前期市政府国资委虽然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研究制定了国资监管、规范管理及权责界定等规章制度40余项,但委机关和各出资企业对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力度还不够,依法监管、合规决策还需要增强。二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治培训与学习零星化,缺乏系统性;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单一,与国资国企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三是法律业务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市政府国资委机关依法行权、依法服务企业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加强国资监管的空白点;各出资企业在合规管理、投资决策、科学发展等方面依法施政意识不强。
四、改进措施
下一步,国资委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细化措施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二是进一步营造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浓厚氛围。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不断丰富工作载体,全面增强市政府国资委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践举措,积极推动落实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各项任务。三是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切实将“法律八进”工作组织好、开展好,使“法律八进”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企业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决策、经营、管理、生产全过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企业高效运转,坚决做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昌都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