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市政府信息科: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重要部署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结果运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现将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涉及信息核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保障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市政府国资委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经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突出重点,规范合规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国资委系统特点,主要以文件、信息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布昌都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通过市政府国资委政府网站及时转发中央、自治区及昌都市关于国资国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专门设置政务、党务及财务专栏,及时对外公开国资系统需公开事项,使广大职工群众知悉了解国资系统相关情况。此外,市政府国资委每年在市政府国资委政府网站平台,公布单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
(三)强化制度,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市政府国资委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出资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董事评价、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加快推进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市场化用工和收入分配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并及时下发至各监管企业,持续加强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建设,厘清“三会一层”权责边界,指导企业规范运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文件形式向各有关单位部门、出资企业等公开信息300余条,国资信息51条,通过公示栏公开各类信息30余条,市政府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2条,转发中央、自治区相关信息及昌都要闻298条,发布相关信息10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政府国资委为市政府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此外,无任何公共管理职能,也不涉及对重大项目的管理等事宜。在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32号令)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近2年来我委监管的企业无产权交易事项,今后如有,也将会按照《办法》之规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届时相关信息也将会及时对外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不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与群众、企业需求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市政府国资委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积极将政务公开逐步融入到国资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归集,并做好相关信息获取、办事途径的宣传工作,不断推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特此报告。
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2月21日